被稱“史上最嚴交規”的新機動車交通規則即將於2013年1月1日, 正式施行。 其中不少方面都做了調整, 為了保證司機們的正確行車,
搶黃燈要被扣6分
問:高速上哪些違法一次記12分?
答:123號令針對高速公路特殊性, 制定更加嚴格的記分規定, 記12分的情形有: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的。
問:小車超速如何記分?
答:駕駛重點車型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一次就將記12分。
問:不掛號牌、遮擋號牌會扣光12分?
答:123號令提高了對涉牌違法的記分分值。 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問:闖兩次紅燈就會吊銷駕駛證?
答:機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闖兩次紅燈達到12分屬於累計記分達到滿分, 公安交管部門將扣留駕駛證, 駕駛人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並接受考試。 考試合格的, 記分予以消除, 發還駕駛證;考試不合格, 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因此, 闖兩次紅燈就會被吊銷駕駛證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問:搶黃燈處罰嗎?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黃燈表示警示, 並規定機動車遇路口時應減速通過, 黃燈亮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過, 還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應停車。 搶黃燈行為屬於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問:因樹木或大車遮擋導致誤闖紅燈, 可免予處罰嗎?
答:對“因樹木或大車遮擋導致誤闖紅燈”的, 經調查核實, 屬於交通信號燈設置原因導致的, 經過行政覆議後可依法變更或撤銷原處罰決定。
問:直行道上違法左右轉彎如何處罰?
答: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規定車道通行, 駕駛人記3分, 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如果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不記分, 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問:機動車遇有人行橫道時可以加速通過嗎?
答:機動車行駛遇有人行橫道時應減速行駛, 遇有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讓行, 否則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記3分。
問:開車時接打電話如何記分?
答: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並記2分。
問:開車不系安全帶如何記分?
答: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 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一次記2分。
2013史上最嚴駕照新規:考駕照
問:駕考准考證期限延長?
答:科目一考試合格以後, 車輛管理所將為學員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 學員憑此證明參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訓練和考試, 原來規定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為2年。 123號令規定將駕駛准考證明有效期延長至3年。 123號令實施後, 對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駕駛技能准考證明、2013年1月1日後仍然有效的, 有效期由2年也調整為3年。
問:駕考可以補考幾次?
答:123號令規定:三個科目按順序分別預約考試, 每個科目預約後可以考試一次、補考一次。 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 應當重新預約考試。
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內, 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 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123號令實施前已經預約的考試次數不計算在五次預約限制次數中。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的限制。
問:元旦前已報名但未完成考試的學員按什麼標準考試?
答:123號令實施前已合格的考試成績(包括樁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全部按照新的考試內容和標準進行考試。對2013年1月1日之前通過科目二樁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項目考試的,1月1日以後繼續參加科目二考試時,可以不再參加樁考或倒車入庫項目的考試。
2013史上最嚴駕照新規:避讓校車
問:在道路上行駛未避讓校車,如何記分?
答:如果社會車輛遇校車停靠上下學生時,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將會被處200元罰款,記6分。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校車在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停靠時,後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不得超越。校車在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停靠時,校車停靠車道後方和相鄰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等待,其他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減速通過。校車後方停車等待的機動車不得鳴喇叭或者使用燈光催促校車。
問:校車在平時可以使用校車標誌嗎?
答: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不得使用校車標牌。如果違反規定,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
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校車在加油時應當先讓學生下車,否則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對校車駕駛人在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可以處200元罰款,記2分。
問:審核的路線擁堵,校車是否可以繞行?
答:《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同時還規定,“遇交通擁堵的,交通警察應當指揮疏導運載學生的校車優先通行”。因此,校車行駛過程中遇交通擁堵,不可以繞行。對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線路行駛的,可以處200元罰款,記2分。
問:駕駛校車可以隨意在路邊接學生嗎?
答: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網站停靠;未設校車停靠網站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駕駛校車違反規定隨意停靠上下車的,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
2013史上最嚴駕照新規:實習期
問:小車駕照實習期管理有哪些新規定?
答: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將予以登出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實習期駕駛人駕車時需要在車身後部粘貼實習標誌。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後申請或增駕取得駕駛證的,才執行123號令有關實習期的管理規定。對之前已取得駕駛證,到2013年1月1日後實習期未結束的,仍執行原實習期管理規定。
問:交警如何檢查實習期上高速是否有陪駕?
答:公安交管部門主要依託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等進行抽查,發現實習駕駛員沒有符合要求的陪駕人員就上高速的,公安交管部門將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就近駛離高速公路;正準備進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後勸返。
問:發生事故後陪駕人員是否要擔責?
答:實習期駕駛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有交通違法行為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實習期駕駛人進行處罰。如果陪同的駕駛人強迫實習期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對陪同人員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不貼實習標怎麼處罰?
答: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時,沒有持相應或更高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指導的,未按規定粘貼、懸掛實習標誌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013史上最嚴駕照新規:記分週期
問:記分週期內的分值會影響到下一週期嗎?
答: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問:輕微違法行為可以只處罰不記分或者只記分不處罰嗎?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道路交通安全
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1分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網站停靠的;(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品質未達30%的;(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的;(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品質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12分
(一)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123號令實施前已經預約的考試次數不計算在五次預約限制次數中。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的限制。
問:元旦前已報名但未完成考試的學員按什麼標準考試?
答:123號令實施前已合格的考試成績(包括樁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全部按照新的考試內容和標準進行考試。對2013年1月1日之前通過科目二樁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項目考試的,1月1日以後繼續參加科目二考試時,可以不再參加樁考或倒車入庫項目的考試。
2013史上最嚴駕照新規:避讓校車
問:在道路上行駛未避讓校車,如何記分?
答:如果社會車輛遇校車停靠上下學生時,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將會被處200元罰款,記6分。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校車在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停靠時,後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不得超越。校車在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停靠時,校車停靠車道後方和相鄰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等待,其他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減速通過。校車後方停車等待的機動車不得鳴喇叭或者使用燈光催促校車。
問:校車在平時可以使用校車標誌嗎?
答: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不得使用校車標牌。如果違反規定,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
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校車在加油時應當先讓學生下車,否則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對校車駕駛人在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可以處200元罰款,記2分。
問:審核的路線擁堵,校車是否可以繞行?
答:《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同時還規定,“遇交通擁堵的,交通警察應當指揮疏導運載學生的校車優先通行”。因此,校車行駛過程中遇交通擁堵,不可以繞行。對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線路行駛的,可以處200元罰款,記2分。
問:駕駛校車可以隨意在路邊接學生嗎?
答: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網站停靠;未設校車停靠網站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駕駛校車違反規定隨意停靠上下車的,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
2013史上最嚴駕照新規:實習期
問:小車駕照實習期管理有哪些新規定?
答: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將予以登出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實習期駕駛人駕車時需要在車身後部粘貼實習標誌。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後申請或增駕取得駕駛證的,才執行123號令有關實習期的管理規定。對之前已取得駕駛證,到2013年1月1日後實習期未結束的,仍執行原實習期管理規定。
問:交警如何檢查實習期上高速是否有陪駕?
答:公安交管部門主要依託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等進行抽查,發現實習駕駛員沒有符合要求的陪駕人員就上高速的,公安交管部門將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就近駛離高速公路;正準備進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後勸返。
問:發生事故後陪駕人員是否要擔責?
答:實習期駕駛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有交通違法行為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實習期駕駛人進行處罰。如果陪同的駕駛人強迫實習期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對陪同人員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不貼實習標怎麼處罰?
答: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時,沒有持相應或更高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指導的,未按規定粘貼、懸掛實習標誌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013史上最嚴駕照新規:記分週期
問:記分週期內的分值會影響到下一週期嗎?
答: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問:輕微違法行為可以只處罰不記分或者只記分不處罰嗎?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道路交通安全
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1分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網站停靠的;(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品質未達30%的;(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的;(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品質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12分
(一)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