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80年代初出生的鐘浩然, 是個典型的新新人類, 大學畢業後他很順利地到一家科技公司做市場銷售的工作。 本來一份前景很樂觀的工作,
比如一上班, 他就令單位的老同事“眼前一亮”。 齊肩的長髮被挑染得五顏六色, 牛仔褲被他故意剪了幾個破洞, 一個電腦包斜挎在肩上, 走起路來鬆鬆垮垮。 同事們面面相覷, 疑心是哪個先鋒派的藝術家走錯了門, 誤進了科技公司。
這些還是小問題, 最讓老同事受不了的是他滿嘴跑火車的勁頭。 時間長了, 同事們見到他猶恐避之不及, 鐘浩然不傻, 他也看出來了, 但卻百思不得其解。
上班時, 他依舊左面口袋裡揣著小靈通, 右邊口袋裡揣著手機, 講起電話來沒完沒了, 雲山霧罩, 唾沫星子亂飛。 最讓人看不過的是他那自以為是的狂妄,
一天, 鐘浩然正在打電話, 講到高興處, 忍俊不禁, 哈哈大笑, 被下來檢查工作的上司逮了個正著, 看到他的樣子, 上司差點沒當場氣得暈過去, 於是勒令他收拾好個性, 並且給他一道選擇題, 如果保留他的個性, 請另謀高就, 如果要繼續為公司服務, 那麼請剪掉他自認為是“酷”的小尾巴!
鐘浩然搞不懂, 個性與職場究竟有什麼衝突, 不過他權衡再 三, 當個性和職場規則狹路相逢, 他還是忍疼割愛, 與個性說拜拜。
其實, 鐘浩然錯就錯在把職場當成了表演個性的場所。 因為員工的不良形象會直接損害公司的形象, 會讓上司對你的印象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