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要先從防曬化妝品上的標示說起。
一般防曬化妝品上都標SPF值, 即防光係數。 有的日本防曬化妝品還標明PA, 即長波紫外線的防護等級。
SPF值所表示的意義是塗抹防曬化妝品部位的皮膚最小紅斑量是未塗抹過防曬化妝品部最小紅斑量的倍數,
PA是根據長波紫外線的防護係數(PFA)進行分級的。 PFA後的數值意義同SPF所表示意義相同, 不過是將“皮膚最小紅斑量”換成了“最小持續色素黑變數”。 PA的等級表示方法是:2≤PFA
理解了SPF、PA、PFA所代表的意義後, 就可以據此選擇防曬化妝品。 但就是理解了上述數值的意義, 在選擇防曬化妝品問題上仍然存在一些誤區。
首先, 防曬化妝品中有大量紫外線吸收劑和散射劑等, 如果SPF值高, 則這些吸收劑的散射劑含量也高, 使用時會引起皮膚不適感或是引起一些其它的副反應和接觸性皮炎等, 這將是得不償失的。
其次, 人們誤以為SPF值代表的意義是表示能夠防護所有紫外線。 其實SPF值所代表是防護陽光中中波紫外線的指標, 而與防護長波紫外線無關。 因此, 建議盛夏外出時, 應使用可防護中波、長波紫外線的防曬化妝品。
中外防護化妝品的使用方法也影響了其防光效果。 因為防曬化妝品的防曬效果與其塗布量密切相關。 防曬化妝品檢測時規定的塗抹量為2mg/cm2, 但是有報導證明, 消費者中實際防曬化妝品的塗抹量僅僅為0.5mg/cm2。 而實驗證明, 當防曬化妝品塗抹量減半時, 其SPF值也是減半的。 而且防曬化妝品的耐水性也影響其防光效果,
所以人們僅僅認為SPF值高, 防曬化妝品的防光效果就好的概念是不全面的。
選擇防曬化妝品, 還應根據實際紫外線的照射量來定。
日本有人根據實際紫外線照射量提出了防曬化妝品選擇標準:以室內工作為主的一般職業女性和家庭主婦宜選用
SPF—10左右、PA 的防曬化妝品;室外工作的職業和中年在室外工作的人, 建議使用SPF—20左右、PA 的防曬化妝品;在烈日下活動及進行海水浴時, 應使用耐水性好的防曬化妝品, SPF值宜選用30左右、PA 的製品。
當然, 防曬化妝品不僅僅是人們用來保護皮膚, 防止老化的美容品, 對一些光敏性皮膚患者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
如患光線性藥疹的病人在使用高SPF值的防曬化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