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遺忘的防曬常識:
1、成年人的黑色素瘤大多起因于兒時所受的暴曬, 6個月的嬰兒不能進行海濱浴, 7歲前的幼兒要穿上T恤衫, 戴上遮陽帽, 並塗抹兒童用防曬霜, 夏季中午12點至下午2點盡可能不外出。
2、人受曬“資本”約5000小時
據資料顯示, 普通人曬5000小時才會引起皮膚癌, 但這個日曬時間不僅僅是指夏季陽光的暴曬, 也包括日常所有與陽光的接觸。 因此, 日曬次數較多, 扣分越多, 當5000小時都扣完了, 把皮膚暴露在陽光下就非常危險了。
3、曬傷不是太陽對皮膚造成的唯一傷害
眾所周知, 太陽的暴曬會形成色斑、皺紋、皮膚鬆弛,
4、並非氣溫越高的地方紫外線越強
首先大家應該清楚地認識到, 紫外線是不會發熱的, 如在海邊、爬山或滑沙時, 你越覺得涼爽, 紫外線卻越強。
5、皮膚在陽光下的承受力是因人、因時段和緯度而異的。
市面上的防曬乳, 以SPF號碼分成不同的檔次;號碼越大, 保護功效越長。 通常, 防曬乳的保護時間, 是SPF號碼乘以15分鐘, 像SPF8號的防曬時間是120分鐘。
6、SPF30防曬霜的防曬功能不是SPF15防曬霜的兩倍
雖然SPF30防曬霜阻隔紫外線的能力大於SPF15防曬霜, 但這並不意味著SPF30防曬霜可以阻隔兩倍的紫外線。 如果SPF15能阻隔94%的紫外線, 那麼SPF30的防曬霜則能阻隔97%的紫外線。 當然, 不管是哪一種防曬霜, 都應該隔2到3個小時重新塗抹一次。
7、打把遮陽傘不能擋住全部曬傷危險
事實上, 50%的紫外線都能透過遮陽傘, 它只能隔離會讓人有灼熱感的UVA(黑色素), 而UVB(衰老因數)卻能毫無困難地穿透遮陽傘。
不可輕視的防曬誤區
不可輕視的防曬誤區:
誤區一:提起防曬的“曬”,
誤區二:只有在陽光強烈時才需要使用防曬用品。 這是把紫外線與陽光等同看待了。 其實, 陽光中的紫外線, 即使在薄霧、陰天和有雲層的天氣, 也照樣存在, 因此時時都要注意防曬。
誤區三:在夏天以外的季節, 不需要使用防曬用品。 即使在夏天以外的季節, 紫外線也會奪走肌膚水分, 破壞肌膚組織, 因此防曬是一年四季都要做的功課。
誤區四:防曬用品的防曬指數越高, 越能提高防曬效果。 這是錯誤的。 防曬指數過高的防曬用品容易阻塞毛孔,
誤區五:只需防UVA就夠。 其實紫外線中不僅黑色素是皮膚曬黑、曬傷的元兇, UVB也是不容忽視的“殺手”, 會讓皮膚過敏、起斑, 因此選擇既能防UVA又能防UVB的防曬霜才是最佳防曬品。
誤區六:一天只擦一次就足夠。 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因為一般的防曬用品防汗程度為30分鐘, 防水程度為80分鐘。 如長時間在陽光下, 應該隔1小時擦一次。
誤區七:防曬是年紀稍長的人才做的事情。 其實年輕肌膚比年老肌膚更容易受紫外線傷害, 只是積累的傷害在年紀稍長時才顯現出來, 比如色斑、皺紋等。
(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