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業也需“整整容”
今年上半年, 市“12315”共接到美容美髮類投訴、諮詢、舉報225件, 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因醫療美容引發的投訴。 根據衛生部發佈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
違規整形遍地開花, 失敗案例觸目驚心。 美容, 是不是該安全至上?
美容後, 笑得比哭還難看
年過不惑的趙女士提及自己的那次除皺遭遇, 仍覺得不堪回首。 2006年2月, 她在某美容院強力推薦下, 花3.5萬元請整容高手“湯博士”在皺紋處埋了兩道“金線”, 兩頰則各打了一針“肉毒素”。 手術後, 趙女士一照鏡子駭然失色:植入的“金線”線頭都跑出來了, 仔細一數有18根, 乍一看像長了一臉白毛。
今年3月, “12315”接到了一位女士傷心的投訴, 兩年前, 這位女士在護膚中心做了拉皮美容手術, 店方承諾術後不留疤痕, 可直至今日, 她兩邊鬢角處仍留有明顯的傷疤。
這些美容院共同的特點是, 都沒有衛生機構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美容業頻頻越界
醫療美容是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 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按照衛生部制定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規定, 包括吸脂、隆胸、穿耳洞、文眉、去皺等項目在內的美容手術只有美容醫療機構才可以進行。 一般美容院的經營範圍只是生活美容範疇, 即皮膚護理、修眉等。
然而, 現實的情況是, 美容院在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 頻頻越界。 在勞動西路上的一家美容院, 門口的招牌寫得頗為吸引人:“一次性去各種色斑, 永不反彈”、“高分子隆鼻, 自然如真”、“10分鐘無痛雙眼皮”。 當記者問店員什麼是高分子隆鼻時, 店員支支吾吾, 提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時,
小心美容陷阱
有關部門對醫療美容市場也多次展開過專項整頓, 可美容院違規整形如同“野火燒不盡, 春風吹又生”, 為逃避檢查, 一些美容機構甚至練就了一身“打遊擊戰”的好本領。
採訪中, 記者發現, 不少消費者根本不知道怎麼區分醫學美容與生活美容, 美容師一番吹噓後, 就暈乎乎被牽著鼻子走。 更有消費者聽信“不開刀、無痛苦”、“不手術”可以完成美容整形的宣傳。 一旦出現問題, 這些美容機構要麼玩太極踢皮球,
看來, 為避免上當受騙, 消費者自身也得有一雙明亮的眼睛, 不盲從廣告, 認真瞭解化妝品、消毒程式、美容師資質, 對自己的美容行為, 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而要真正擦去美容業的塵埃, 還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合作、聯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