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是用針在人體皮膚上刺出各種圖案及標記,
然後塗以墨汁或各種色彩,
成為永不消退的標誌。
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
紋身完全是毫無文化背景可言的畸形審美心態作祟,
因為從醫學角度看,
紋身有許多害處。
皮膚是人體的第一道防線,
能抵禦外界刺激的傷害和病原微生物的侵襲對於人類的健康有重要作用。
而紋身卻破壞了這道防線,
使人體抵禦各種刺激的能力下降,
特別是容易招致細菌感染。
紋身師大多不懂醫學,
紋刺時消毒不嚴格或者根本不消毒,
當針尖刺入皮膚後,
細菌等病原微生物隨之帶入機體,
引起各種感染性疾病,
如癤、癰、丹毒、膿皰瘡等。
如果創傷面積大、細菌毒力強,
甚或在血液中生長繁殖,
還會患敗血症而危及生命紋身用的顏料有許多種,
不少是化學物質。
普通的紋身是無症狀的,
皮膚除了顏色變化外完全正常。
僅在有礙美容或在紋身過程中出現各種變態反應或併發症時才來求醫去除紋身,
常用方法如下:
(1)因美容需去除者,
可用皮刀手術切除,
若面積較大,
再進行植皮,
整形手術。
如清除不徹底,
可反復進行,
視每次去除的皮膚深淺不同,
每次恢復需1~2周,
每兩次處理之間間隔1~3個月,
缺點是術後可能皮膚色素沉著或脫失。
去除皮膚過深時遺留疤痕,
對於較深的色素難以徹底清除等。
(2) 化學腐蝕法:一般是用較稀的弱酸溶液造成皮膚淺表灼傷,
使色素隨壞死組織一起脫落。
非美容需要去除者,
面積小的可用電解和化學性腐蝕法。
(3)皮膚磨削法:是由機械的方法磨除皮膚的表淺層,
達到去除其內色素的目的。
目前採用較多的還有皮膚摩擦術或其改良法,
即以鹽為擦除劑,
缺點是一般不能除去所有色素,
並可遺留毀形性瘢痕和(或)色素沉著,
但手術後的一段時間內,
色素有自發消退的現象。
(4)鐳射燒灼法:是用鐳射燒灼炭化表淺皮層皮膚組織,
從而去除色素的方法。
鐳射治療也有較好療效。
鐳射治療色素沉著、紋身和紋眉,
療效顯著,
副作用小,
治療時間短,
患處術後護理簡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