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並不少見, 逛一下商場都會有很多家紋身店鋪, 也看到很多客人光顧。 那麼, 我們到底為什麼要紋身呢?
紋身背後的意義又是什麼呢?有的人為了漂亮, 有的人為了跟上潮流, 有的人為了霸氣, 夠酷, 而有的人為了紀念, 為了掩蓋身上的傷疤,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 紋身本身絕對是一門藝術。
在幾千年前, 紋身就誕生在這個世界上, 當原始人生活在叢林中, 和野獸共處的時候, 為了生存, 為了活下去, 只能把自己塗抹成大自然的色彩, 勾畫一些神聖的圖案, 而他們紋身, 也僅僅是為了活下去, 不被野獸吃掉而已。 隨著時間慢慢推移, 原始人分成很多個部落, 有很明顯的地域性, 都紋上部落的圖案, 以作辨認。 再後來, 人們相信紋上某種動物或某種吉祥物會給他們帶好好運, 亦或者紋上特別的圖案和文字, 可以辟邪, 躲避風險, 保佑自己健康,
如今, 很多年輕人都喜歡紋身, 他們追求時尚、藝術, 但可能在大部分人的眼裡, 他不是什麼好東西, 認為紋身是一種不好的行為, 是一種叛逆, 或者是小混混。 但是, 年輕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愛好, 他們喜歡把父母親或者好朋友的名字、照片紋在身上,
然而, 有些人不是因為熱愛紋身, 卻是迫不得已。 有些人因為磕碰或者手術後留下的傷疤, 傷疤醜陋、明顯, 卻不想因為這醜陋的傷疤影響自己的外表, 就通過紋身來遮蓋, 例如剖腹產、闌尾炎、燒傷這些傷疤都可以用紋身遮蓋, 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既遮蓋了傷疤, 又變得漂亮。
現在的年輕人, 喜歡紋身, 就跟喜歡打扮一樣, 已經很普遍了, 而且, 以後會有更多的人喜歡紋身, 接受紋身。 紋身是一種人體藝術, 是神聖之上的, 在你紋身之前, 要考慮清楚, 不能紋身了之後又反悔, 因為紋身這種東西不想之上畫畫, 不喜歡了可以擦掉, 紋身他是把色素植入真皮層, 洗不掉, 是永久性的, 如果要洗掉的話, 多少會對身體造成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