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氮冷凍法
是用液態氮冷凍的方法使表淺皮膚組織壞死脫落, 從而去除紋身組織。
2、鐳射燒灼法
是用鐳射燒灼炭化表淺皮層皮膚組織, 從而去除色素的方法。
3、化學腐蝕法
一般是用較稀的弱酸溶液造成皮膚淺表灼傷, 使色素隨壞死組織一起脫落。
4、皮膚磨削法
是由機械的方法磨除皮膚的表淺層, 達到去除其內部色素的目的。
這幾種方法的特點是適用於清除較淺的紋身圖案。 每次處理不宜太深, 如清除不徹底, 可反復進行, 視每次去除的皮膚深淺不同, 每次恢復需1~2周, 每兩次處理之間間隔1~3個月, 缺點是術後可能皮膚色素沉著或脫失;去除皮膚過深時遺留瘢痕,
對於較深的紋身圖案(達真皮深層甚至皮下組織), 上述方法難以奏效, 則考慮手術切除患處全層皮膚, 創面如較狹小, 可直接縫合, 由於有一定張力,
原理是通過鐳射作用於患處, 在不引起皮膚灼傷的前提下, 將色素顆粒擊碎成極微小細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