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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運動傷害的處理重點

一、決定活動程度

決定活動是很重要的一點, 它與傷勢之嚴重程度有關。 傷勢嚴重時, 要停止活動或減低活動量;傷勢較輕時, 讓痛覺來引導活動, 疼痛時要停止活動或降低運動強度, 不疼痛, 表示傷勢已接近復原狀況, 可以從事運動, 但運動時要傾聽自己的身體的反應。

二、替代活動

選擇適當的替代活動是處置大部分傷害很有效且重要措施。 通常受傷並不一定完全停止活動。 如停止或缺乏運動會引起許多身心不良結果, 如心臟迴圈功能衰退、肌肉萎縮、增加體重、體脂肪和導致心情沮喪, 而不利於傷部的恢復。

受傷較嚴重者從事之替代活動原則是低強度(速度慢)、低撞擊且直直線性之運動, 如走路。 傷勢逐漸恢復後再逐漸增加強度或有身體扭轉之活動。

三、複健運動

針對受傷肌肉或部位, 透過適度之活動與訓練而增強其功能, 使恢復至受傷以前之能力, 甚至更好。 複健是整個傷害醫療計畫之一部分, 要設法增強受傷部位的四種功能, 即柔軟性、肌耐力、肌力和速度並注意四種體能的平衡。 複健訓練的方式可用等長、等張或等速的收縮方式進行。 受傷者或教師要設法利用可使用的器材來設計適合複健的運動項目。 複健運動時要小心適度, 避免引起過度之疼痛。

四、固定

利用石膏、繃帶和貼布於發炎或受傷部位加以固定或包紮,

都可以暫時穩固或支持傷處, 再使受傷的部位恢復和強健。 因此, 當在使用外在物質來支持自己時, 便要開始設法增強肌肉之功能。 但在肌肉與關節功能尚未恢復之前, 仍需要利用護具來固定傷處。

五、冷熱療處理

通常在急性傷害後24至48小時, 要使用冰敷, 然後再轉為熱敷來處理傷部。 但每個人受傷嚴重程度不同, 並不能夠一概而論。 原則是傷部有腫脹或紅熱時要用冰敷處理。 而受傷後愈早冰敷效果愈佳。 冰敷可用冰袋直接加諸於患部, 慢性傷害之發炎、紅熱和疼痛, 可用冰按摩。 冰敷要考慮使用頻率和時間。 通常冰敷(冰溶)之時間每次為10至15分鐘, 勿超過20分鐘, 然後移開冰物, 等5至10分鐘後再次冰敷一次,

如此重覆3-4次。 由冰敷轉到熱敷的原則是要傾聽或觀查身體的反應。 原則是當傷部疼痛、張力和腫脹慢慢消退後, 不再有出血現象即可改用溫水或熱水療法或局部熱敷。 熱敷對大肌肉群(如大腿、臀部、背部和肩膀等)僵硬之鬆弛, 促進迴圈和協助肌肉活動很有幫助。 熱敷水療法並沒有絕對的原則, 也可以和冰敷交替使用。 如熱敷10分鐘左右, 而後冰敷5分鐘左右, 如此交替冷熱敷幾次。 根據賴金鑫(民72)的研究指出, 冷熱敷交替水療法, 是先浸于熱水管(38度~40度)1至2分鐘, 如此交替五次。 最後浸於熱水, 此方法對腫痛瘀血很有效。

六、藥物療法

使用藥物之目的主要在於消炎和減輕疼痛, 受傷後用藥的態度因而有極端的不同。 有人完全不藥物而要藉身體的自然力量來恢復;亦有服用過多的抗炎藥劑、維生素和礦物質.比較理想之方式,

應是折衷服用適量抗炎藥劑, 並傾聽自己身體的反應。 非類固醇抗炎藥劑可以減輕急性傷害的嚴重性, 它可以改變發炎過程的化學反應。 在美國的藥房可買到200mg之Ibuprofen這類藥, 而不需要醫師的處方, 但要400mg, 600mg和800mg之Ibnprofen則需要醫師處方。 在國內可在藥局買到, 但最好經醫師的處方後再服用。 原則上急性傷害後, 愈早服用非類固醇抗炎藥劑愈可減低傷害程度, 但服用時間勿超過72小時, 以免使用過度引起副作用或延遲傷勢的復原過程.傷害較重者要服用Ibuprofen, 而受傷輕微者, 可服用Aspirin或Tylenol, 但避免過量。

七、裝備與器材

無論在複健或運動訓練,

裝備是增強心肺功能, 肌力、肌耐力、柔軟性等體能和避免傷害很重要的工具。 如電動跑道、固定腳踏車、重量訓練器材、划船器等皆可從事替代活動或複健運動。 簡單器材像橡皮筋、內胎、啞鈴或踝、腕關節之負重物等皆可用來增進身體功能或加速傷害的復原。 運動時選擇一雙良好的鞋子對運動傷害的預防是很有必要的。

八、營養

受傷期間要預防體重增加, 並要攝取具有保護細胞的食物。 注意下列幾項:(一)增加複合性碳水化合物食品之攝取, 即多吃纖維質之自然、新鮮未經處置之蔬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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